1. 首頁
  2. 論渣男改造的一千種姿勢
  3. 第104章

第104章

論渣男改造的一千種姿勢 3015 2024-11-12 00:42:19

  宋明雪看了眼時間:“已經下午了,剛好我沒吃午飯,順便去吃頓飯吧。”


  她在旁邊負責記錄觀察沈鬱的情況,並讓盛川不用管她,當透明人就行。


  盛川隻好驅車帶他們前往那家西餐廳,嗯,就是沈鬱嫌難吃的那家,不過盛川覺得味道還行,過去照舊要了間私人包廂,然後坐下來點菜。


  沈鬱和盛川挨著坐,他撥弄著桌上的刀叉,然後把餐巾疊來疊去,總是喜歡做一些奇奇怪怪的舉動,盛川把菜單遞給宋明雪:“女士優先,你點餐吧。”


  宋明雪沒有推辭:“你挺紳士的。”


  老實說,盛川的外貌極具欺騙性,但或許是出於女性的直覺,她總覺得對方不像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無害。


  他們都各自點了餐,沈鬱的那份盛川直接幫著點了,正餐需要一些時間,最先上來的是水果沙拉和甜點,盛川伸手把那份抹茶蛋糕挪到沈鬱面前,懶洋洋的倒入椅背,很享受餐廳寧靜的氛圍:“吃吧。”


  沈鬱又玩了一會兒叉子,才開始有些笨拙的吃東西,宋明雪手中有一個平板,正用觸屏筆飛快記錄著什麼:“他一直都這樣嗎?”


  盛川雙腿交疊,摩挲著下巴:“你指什麼?”


  宋明雪道:“他以前的性格是什麼樣的?”


  盛川聞言,側目看了眼沈鬱,見對方正在埋頭吃蛋糕,思索一瞬,實話實說:“脾氣臭,喜歡擺架子,一身的少爺毛病,事兒多……”


  話未說完,沈鬱忽然用力戳了戳蛋糕,一塊裹著抹茶粉的奶油碎屑就直接飛濺到了盛川的西裝外套上,看起來十分醒目。


  盛川淡定用紙擦了擦:“你看,他以前的脾氣就像現在這麼臭。”


  宋明雪不著痕跡看了眼沈鬱,後者低著頭,看不清神情,但捏著叉子的手隱隱有些泛青,一下一下,泄憤似的戳著那塊蛋糕,原本整齊的三角形切塊頓時變得亂七八糟。


  宋明雪似乎覺得事情有點意思:“嗯……就沒有別的優點嗎?”


  優點?

Advertisement


  有錢算嗎?


  盛川抿了一口檸檬水,風度翩翩的皮囊下隱隱冒出了點毒舌的苗子,不確定的挑眉道:“可能有吧。”


  宋明雪:“例如?”


  盛川仔細回想了一下:“挺單純的。”還幼稚。


  這個詞很微妙,可褒可貶,他大概第一次這麼明目張膽的損沈鬱,說完唇角微不可察的勾了勾,帶著那麼些惡作劇的意味。


  沈鬱把盤子裡被戳爛的蛋糕一點點吃幹淨了,不知道為什麼,拿著叉子的手有些抖,可當盛川側目看向他時,依舊是一副懵懂的模樣,唇邊還沾著奶油。


  盛川指腹在他唇邊蹭了一下,然後用紙巾擦幹淨,等牛排端上來的時候,切成小塊放到了他的餐碟裡,伴隨著悠揚舒緩的鋼琴曲,腦中緊繃的神經也稍稍放松了些許。


  盛川一直覺得吃飯是一件很享受的事,但跟沈鬱吃飯就不算是一件愉快的事了,無論多頂級的材料,多頂級的廚師,這個大少爺永遠都能挑出一堆不合心意的地方,比皇帝還難伺候。


  今天是個例外,盛川難得安安靜靜吃了頓飯,心情都跟著好了不少。


  宋明雪停下了記錄的速度,見沈鬱在喝果飲,輕聲問他:“你還記得自己以前來過這裡嗎?”


  沈鬱先是搖頭,不知道為什麼,又點了點頭。


  宋明雪又問:“記得和誰一起來的嗎?”


  沈鬱捧著杯子喝了一口草莓布蕾,小聲道:“阿川……”


  宋明雪問:“你記得他的所有事嗎?”


  沈鬱沒說話。


  宋明雪大抵覺得這個問題有些廣泛,又拆細了問道:“你和他第一次是在哪裡見面?”


  沈家的酒會。


  沈鬱還沒回答,盛川心裡就自動冒出了這個答案,他當時被沈潤私下帶進去,第一次見到那麼大的別墅莊園,連路都不會走了,更何談跟沈鬱搭話,對方身上的氣質張揚且凌人,一看就是那種用珍珠喂大的貴公子,尋常貨色難入他眼。


  沈鬱摳了摳桌布:“我家裡……”


  宋明雪像是好友聊天般問道:“後來你們就在一起了對嗎?”


  沈鬱點頭,盛川支著下巴,不知在想些什麼。


  宋明雪繼續不著痕跡的往下問,沈鬱斷斷續續的,都回答出來了,包括盛川喜歡看書,還有喜歡的食物,喜歡去的地方,基本上都能說出來,一直到車禍前夕,記憶鏈才出現了短暫的空白。


  宋明雪最後看向盛川,向他求證:“有偏差嗎?”


  盛川大抵沒想到沈鬱能記清他所有的喜好,頓了那麼片刻,才聽不出情緒的嗯了一聲,不自在的調整了一下坐姿。


  宋明雪心想根源還是在車禍那件事上,但貿貿然提起,又擔心對沈鬱的刺激太大了,在平板的文件夾輸入了一些東西,看向沈鬱問了一句:“你最喜歡誰?”


  沈鬱說:“爸爸……”


  宋明雪從小也失去了父親,聞言頓了頓,回過神來,復又問道:“除了爸爸呢?”


  沈鬱過了許久,才說了兩個字:“阿川……”


  宋明雪見盛川並不看向這邊,隱隱覺得他們的相處方式有些奇怪:“那阿川喜歡你嗎?”


  出乎意料的,沈鬱竟然搖了搖頭,趴在桌子道:“不喜歡……”


  盛川看了過來。


  宋明雪聲音輕了一個調:“那他喜歡誰?”


  沈鬱小聲說了一個字:“錢。”


  話音剛落,盛川的身形就頓了頓。


  餐廳內的鋼琴曲仍然悠揚舒緩,但氣氛卻不如剛才那麼輕松自在,盛川下意識看向沈鬱,又看向宋明雪,總覺得對方看他的目光已經與看渣男無異了。


  盛川這個時候就應該笑著揉揉沈鬱的頭,說他亂開玩笑,但不知為什麼,半天都沒說出一句話來,心裡像是被陡然扔進了一塊石頭,久久都難平息下來,從未有過這樣怪異的感覺。


  後半程,誰都沒有再說話,宋明雪也識趣的沒再問些什麼,還是那句話,她依舊覺得沈鬱的病情相當奇怪,以前從來沒遇到過這樣的案例:“如果有空的話,我想還是需要去我的診所一趟,單獨治療一下。”


  言外之意,盛川到時候不用在場。


  盛川微微皺眉:“為什麼?”


  宋明雪道:“我目前覺得沈先生精神方面的問題不大,相反,心理障礙有些嚴重,你知道的,心理一般都是一些很隱私的事,治療的時候並不需要太多人。”


  盛川隻能答應,他隔著落地窗,看了眼外面漸暗的天色,然後和宋明雪定好下次問診的時間,帶著沈鬱離開了。


  附近就是一家星級酒店,盛川幹脆沒回沈宅,而是開了間雙人高級套房,省的回去撞見沈潤,又得看他那張王八臉。


  剛才在餐廳,有些事當著宋明雪的面不方便問,現在裝修豪華的房間除了一個揣著糊塗裝明白的人,再就是一個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。


  潔白的床單上用玫瑰花瓣鋪成了愛心形,沈鬱趴在上面,一片片的數,直到身旁的位置陡然傾陷,才抬起頭看了一眼。


  盛川靜靜看著他,茶色的瞳仁情緒難明:“誰告訴你我喜歡看書的?”


  沈鬱咬了咬袖子,小聲嗫喏搖頭:“不知道……”


  盛川:“誰告訴你我喜歡吃橘子的?”


  沈鬱用力搖頭,然後往床裡面爬,似乎想躲開他:“不知道……”


  盛川攥住他的腳腕,微微用力把人拖了回來,任由沈鬱掙扎打滾,低聲問道:“誰告訴你我喜歡錢的?”


  沈鬱除了搖頭還是搖頭,蹬腿想把他的手甩下去,但那隻手紋絲不動,怎麼都甩不掉,沈鬱幹脆鑽進被子裡,把自己縮成了一團。


  盛川不自覺松了手……


  他總覺得沈鬱就是個萬事不愁的大少爺,我行我素,從來不會理會別人的感受,又怎麼會知道他的喜好呢,那是連盛川父母都不會去在意的東西。


  盛川坐在床邊,許久都沒動,片刻後,緩緩伸手解開了領帶,然後起身去浴室洗澡了,沈鬱似乎聽到動靜,終於從被子裡探出了腦袋,往浴室門看了眼,然後繼續撕自己的玫瑰花玩。


  盛川沒帶換洗的衣服,直接穿著酒店準備的浴衣,頭發湿漉漉的落在額前,皮膚幹淨,眉眼溫文爾雅,氣質總比旁人要沉澱些。


  沈鬱見他坐在床邊,呲溜一聲滑下了床,然後跑去飄窗旁看外間高樓林立的燈火夜景,神情專注,直到後背陡然覆上一具微涼帶著沐浴露香味的男性身軀,才陡然僵住了身形。


  盛川聲音溫潤,但此時低低沉沉,就平白蒙上了一層曖昧,眯著眼,像是在回憶什麼:“記不記得我們上次做了什麼……”


  他隻說了幾個字,後面的聲音就逐漸消弭於無形。


  兩個男人在酒店能做什麼,除了滾床單自然還是滾床單,加上沈鬱天生膽大橫著走的性子,他們兩個基本上大部分花樣都玩過了,床上、地上、沙發上……


  哦,還有現在這個位置。


第74章 不喜歡你了

作品推薦

  • 史上最強異能者

    "我是一名异能者,我的异能是修改所有人异能简介中的一个字。 起初并没有人把我放在心上,直到有一天,我一不小心成为有史以来最强的异能者,还把世界给毁灭了。"

  • 小綠茶

    情人节,男朋友陪他失恋的兄弟,把我一个人扔在酒店。 「我不能为了你,连过命的兄弟都不要了吧,你就不能懂事一点?」 他骂完就关机了。 我望着手机发呆,一只手环过我的腰,温热的唇贴近我耳边, 「还敢亲吗?姐姐?」 说话的,就是他那过命的兄弟。

  • 人生拂曉時

    "坐月子的时候,就因为跟外卖小哥说了声「注意安全」,我就被丈夫打到满脸是血,像死狗一样,被拖出电梯。 我和丈夫是相亲认识的。 他有体面的工作,家境好、学历好,比我强多了。 我一直觉得我嫁对了人,直到他的巴掌狠狠地打在了我的脸上。 女儿出生后没多久,丈夫喝醉了。 我给他泡蜂蜜水,他嫌太烫,劈手就是一巴掌。"

  • 隱娘

    我死在将军回京那日。他抱着心爱的公 主,与我的棺椁擦肩而过。我的遗物被 他一把火烧光。

  • 越位的保姆

    "我嫁给了富二代。 公婆说生一个女儿给 1000 万,生一个儿子给 2000 万。 我生了个女儿。 他家的保姆坐不住了:「既然你生不出儿子,那不如换个人来生。」"

  • 我的怨種前男友是個富二代

    我的怨種前男友是個富二代,特別有錢的那種。 但他跟我在一起的時候,卻一直都在裝窮,整整三年,他吃我的住我的,連身上穿的內褲,都是我拼夕夕 9.9 十條,給他團購搶的。 可沒料到,我以為他是清貧校草,父母離世,孤身一人闖蕩社會的小可憐;卻沒想到人家是紈絝公子哥,山珍海味吃慣了,想嘗嘗清粥小菜換口味。

目錄
目錄
設定
設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