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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第十條家規 3975 2025-07-08 16:09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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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兒子的女友很聰明。


     


    還沒嫁進我家,就給我們列出十條家規。


     


    第一條:婚後不和公婆住在一起。


     


    第二條:男不娶,女不嫁,過年各回各家,各找各媽。


     


    第三條:不許催生孩子。


     


    我笑著贊同,誇她獨立清醒。


     


    直到我看見第十條。


     


    「男方必須遺棄他前妻留下的女兒。」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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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臉色一變,撕毀了這些家規。


     


    兒子卻撲通一聲跪在地上。


     


    「媽,我已經失去了一個深愛的女人,你不能讓我再失去另一個。」


     


    看他哭得可憐,我妥協了。


     


    「也好,那我就給你一個成全吧。」


     


    1


     


    兒子說要帶女朋友回家。


     


    聽見這個消息,我和老公高興得合不攏嘴。


     


    我們花了兩天時間,把整個家裡都打掃得煥然一新。


     


    新兒媳登門那天,我更是凌晨四點就起來忙活,整整做了十二道菜。


     


    姑娘名叫姚琳。


     


    人長得白淨,隻是不怎麼愛笑。


     


    兒子攬著她的肩膀,熱情地向她介紹家人:


     


    「家裡除了我爸媽,還有我妹徐瀾,今年讀大四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這個小孩是我……我女兒小滿,四歲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提到小滿的時候,徐野表情明顯有些不自然。


     


    好像他根本不願意承認自己有一個女兒。


     


    小滿也有點手足無措。


     


    其實她根本不怕生,但見到姚琳,一個勁兒往我懷裡鑽。


     


    大家怎麼催,她都不喊人。


     


    徐野有點不高興,隨口抱怨:「這孩子真是慣壞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姚琳倒沒生氣,淡淡笑道:「不叫就不叫吧,沒關系的。反正她還小。」


     


    看她這麼寬容,我和老公對視一眼,心都放了下來。


     


    三年前,徐野的原配妻子意外去世,隻留下了剛滿周歲的嬰孩。


     


    我們全家都把她當作掌上明珠。


     


    如果姚琳能接納這個孩子,那真的是皆大歡喜。


     


    這頓飯算是和和氣氣吃完了。


     


    飯後,我又端上來幾盤水果,陪姚琳聊天。


     


    就在這時,徐野突然清了清嗓子。


     


    他從包裡拿出幾張紙,分給了我和老公。


     


    「爸,媽,這是姚琳列的告知書。你們看看沒意見,就籤字畫押吧。」


     


    氣氛突然僵硬下來。


     


    我老公一臉的不贊同。


     


    他下意識把手往回縮,眉頭皺起:「籤字?畫押?這是什麼意思?審犯人嗎?」


     


    姚琳咬著下唇,把目光丟給徐野。


     


    於是他加重語氣:「其實沒什麼,就是寫了一些結婚以後的條款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你們籤字了,姚琳才願意跟我結婚。」


     


    2


     


    今年是兒子喪妻的第三年。


     


    他和原配妻子是高中同學。十八歲戀愛,二十五歲結婚,二十八歲生下女兒,感情和睦,人人豔羨。


     


    可惜天有不測風雲,孩子剛一歲,原配妻子就不幸車禍去世。


     


    辦完葬禮後,兒子傷心過度,孤身一人,去了南方工作。


     


    這三年來,他從未談起過再婚。


     


    能從悲痛中走出來,再次擁抱幸福,我們應該鼓勵他。


     


    哪怕對方有什麼需求,也不妨先聽一聽。


     


    我拍了拍老公的手,為徐野解圍。


     


    「這算不算是婚前協議啊?聽說現在的年輕人都流行這個。咱們也要與時俱進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邊說,邊接過那張「告知書」。


     


    映入眼簾的第一條就是:婚後不和公婆住在一起。


     


    第二條:男不娶,女不嫁,過年各回各家,各找各媽。


     


    第三條:不許催生孩子。


     


    第四條:婆媳之間有什麼話就直接說,不要讓男方從中間傳話。


     


    我還當是些什麼稀奇古怪的要求。


     


    原來就是這些。


     


    我松了口氣,邊看邊笑:


     


    「巧了,跟我們想一塊去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我一直就說,兩代人有兩代人的習慣,一碗湯的距離是最好的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姚琳,你放心,你嫁進我家,我就拿你當親生女兒。」


     


    看我這個反應,老公也戴上眼鏡,又接過協議,細細查看。


     


    可是,下一刻,我就笑不出來了。


     


    因為紙張一動,我看到了姚琳的第十條「家規」。


     


    「賣掉男方前妻的房產,給小夫妻做婚房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男方前妻留下的女兒,不能出現在他以後的生活之中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……也不能再喊男方『爸爸』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腦子一炸。


     


    反復讀了幾遍才確定,我沒有理解錯。


     


    這第十條家規的意思是——


     


    如果兒子要娶姚琳。


     


    那他就必須遺棄自己的親生女兒。


     


    3


     


    這些年徐野在外工作,小滿是我們夫妻兩個一手帶大的。


     


    這孩子眉眼像媽媽,臉型像爸爸。乖巧,嘴甜,很討人喜歡。


     


    她一句「奶奶」,我恨不得把心都給她掏出來。


     


    全家人都寵著她。


     


    但凡生日,兒童節,我們都會準備紅包和禮物。市面上有什麼好吃的,好玩的,也統統給她買回來。


     


    做這些,就是不想她留下失去媽媽的遺憾。


     


    那我怎麼可能容忍她受委屈。


     


    我摘下老花鏡,淡淡地笑了一下,說:「看來是我人老了,腦子也不好用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邊說,邊給女兒使眼色,讓她把小滿帶走。


     


    雖說孫女還小,不懂事,但她能察言觀色。萬一讓她察覺不對,那就不好了。


     


    徐瀾心領神會,帶著小滿去睡覺。


     


    我這才吐了口氣,問徐野:「給我解釋一下,這個第十條,是什麼意思?」


     


    徐野抿了抿唇,訕笑開口:「媽,我們就是字面的意思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我當年娶小滿她媽,您不是給我買了套房子嗎?小滿她媽的靈位擺在那兒好幾年,說不晦氣,是假的。所以不如幹脆賣了,再給姚琳買一套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姚琳既然跟了我,我就不能讓她受委屈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小滿她媽有的,姚琳也得有啊。」


     


    徐野第一位妻子的名字很好聽,叫沈若清。


     


    從前他每天「清清長、清清短」,那叫一個柔情似水。


     


    如今才過了三年,連她的名字,他都不願意再提起。


     


    張口閉口,都是姚琳。


     


    而那個在生S關頭走過一遭、為他生下孩子的女人,仿佛早就煙消雲散了。


     


    我心頭一陣酸澀。


     


    但我還沒說話,徐瀾已經氣炸了。


     


    她從臥室衝出來,指著她哥,氣得渾身都哆嗦。


     


    「什麼叫小滿他媽?嫂子沒有名字嗎?」


     


    4


     


    我這一雙兒女年紀相差十歲,感情一直不錯。做妹妹的,也很尊重哥哥。


     


    徐瀾今天這麼鬧,看來是氣急了。


     


    徐野皺了皺眉:「大人說話,小孩子不許插嘴。」


     


    徐瀾反唇相譏:「我馬上就大學畢業,早就不是小孩子。你這樣訓斥我,不過是理屈詞窮,無能狂怒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抬抬手,止住了兩人爭吵。


     


    慢悠悠把文件放下,淡淡笑道:「第十條,我不同意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而且也沒有商量的餘地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說話一向柔聲細語。


     


    此刻聲音雖然平穩,但顯然已經帶上了怒氣。


     


    徐野有點猶豫。


     


    他飛快瞥了姚琳一眼,仿佛在徵求她的意見。


     


    也許在他看來,這一條也有些過分。


     


    畢竟,小滿是他的親生骨肉。


     


    可是姚琳卻慢慢坐直了身體。


     


    她看著我們,嘴角浮起微笑。


     


    「阿姨,你可能不知道,徐野喪妻之後,自己一個人在南方生活,又脆弱,又可憐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是我溫暖了他,以後也能給他一個家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您忍心看他繼續孤單寂寞下去嗎?」


     


    「畢竟,孩子不能成為一個人追求幸福的牽絆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咱們都要往前看。」


     


    姚琳說的如此理直氣壯。


     


    好像真的是在為徐野著想。


     


    可是,我的心卻一點一點沉了下去。


     


    我當然不會阻撓兒子追求幸福。


     


    可是如果連做父親的責任,都能輕易推卸,那與禽獸何異?


     


    薄情寡義的男人,不配做一個父親。


     


    也不配做我的兒子。


     


    我眯起眼睛,思考如何打發掉這兩個人。


     


    就在這時,臥室門口突然傳來一聲微弱的抽泣。


     


    是小滿。


     


    她站在門口,小臉憋的通紅,臉上全是淚。


     


    她磕磕絆絆地問我們:「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事情?」


     


    「為什麼我從小就沒有了媽媽……」


     


    「現在,爸爸也不要我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5


     


    孩子的哭聲讓人心碎。


     


    我和徐瀾想也沒想,就一前一後,跑過去哄小滿。


     


    老公也客客氣氣把姚琳送出了家門。


     


    當然,徐野是跟她一起走的。


     


    他們留下的那一紙「告知書」,還留在茶幾上。


     


    我用餘光看見,老公拿起來,面無表情地撕成兩半,丟進垃圾桶。


     


    這天晚上,我和徐瀾又是唱歌,又是講故事,花了好幾個小時才把小滿哄睡。


     


    好在小孩子忘性大。第二天起來,她就把這件不愉快忘得一幹二淨。


     


    我也跟個沒事人似的,絕口不提徐野的事,照常料理一大家子的起居。


     


    好像那個倒胃口的姚琳,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。


     


    不過,我還是收到了徐野的消息。


     


    「爸媽,你們通融一下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現在幫我哄一哄姚琳。等結了婚,她還能離嗎?」


     


    「到那時候,咱家怎麼做,還不是咱們說了算。」


     


    很好。


     


    他不止毫無責任心。


     


    連信守承諾的初心也做不到了。


     


    我沒有回復,而是直接把人拉黑。


     


    這件事情似乎沒再掀起什麼風浪。


     


    直到一個朋友突然聯系我。


     


    他在做房屋中介,消息很靈通。


     


    這人困惑地問:「姐,你家是要賣房子嗎?」


     


    ……


     


    徐野竟然偷偷把他和沈若清的婚房掛在了網上。


     


    已經有好幾波客人看過房子了。


     


    原來他幾天不聯系我們,是準備憋個大的。


     


    老公直接拍了桌子。


     


    「他怎麼敢?」


     


    我安撫了他,帶著徐瀾,匆匆往那座房子趕去。


     


    自從沈若清去世,這裡就空置了,隻有我偶爾請鍾點工過來打掃。


     


    房間裡果然有雜亂的腳印,看起來中介帶客戶進門,連鞋套都沒戴。


     


    最令我們生氣的,是沈若清的遺照不見了。


     


    照片原本擺在客廳裡,還供了香燭。


     


    此刻那個位置空空如也。


     


    大概是徐野害怕潛在客戶看到了,影響售賣。


     


    我SS咬著嘴唇,盡量克制著,沒有發脾氣。


     


    但徐瀾撐不住了。


     


    她眼淚在眼眶裡打轉,哽咽著問我:「媽,我哥為什麼這樣做?他當年不是很愛我嫂子嗎?」


     


    「為什麼才過去三年的時間,他就好像完全忘記了呢?」


     


    老公除了嘆息,什麼也沒說。


     


    我也沒說話,隻是讓老公聯系工人換門鎖。


     


    又指揮徐瀾打下手,把房間收拾得一塵不染。


     


    一切都忙完,我從衣櫃深處,找到了被胡亂塞進去的照片和香爐,擺回原處。


     


    我輕輕摸了摸沈若清的照片。


     


    她的生命永遠停留在了二十九歲。


     


    隔著陰陽兩世,我們沉默對視。


     


    我想起了她嫁給徐野時的場景。


     


    那天,她一身鮮紅嫁衣,笑容明媚。


     


    我喝了她的茶,當著上百位親朋好友,對她說。


     


    「從今天起,你就是我的親生女兒。」


     


    說出口的話,就要負責啊。


     


    我抬手擦去眼角淚痕,輕聲對她說。


     


    「你放心吧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有我在,沒人能欺負你的女兒。」


     


    6


     


    八年前,徐野和沈若清結婚前夕,我拿出兩百多萬,全款買了房子。


     


    本想隻寫小兩口的名字,但沈若清很不好意思,執意在房產證上,添加了我的名字。


     


    也多虧沈若清不貪心,否則現在我們很難保住這套房產。


     


    換門鎖的效果立竿見影。


     


    下午,徐野就一個人回了家。


     


    大概是跑得太急,他氣喘籲籲的。


     


    一進門就責備我:「媽,好端端的你換什麼鎖?」


     


    「本來有個客戶,都準備要買了!結果你搞這出,是想幹嘛?」


     


    幸好老公帶小滿出去上培訓班了,否則她見了徐野這幅樣子,說不定又會害怕得說不出話。


     


    我平靜地擺手,讓他小聲點。


     


    「因為我不同意你賣房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這是當年買給若清的,她不在了,就該留給小滿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女兒繼承媽媽的遺產,是天經地義的事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怎麼,你一個三十好幾的大男人,要跟四歲的小女孩爭財產嗎?」


     


    徐野確實有些不好意思。


     


    好半天,他才耷拉著眉眼,嘆著氣說:「道理我都懂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可是,我已經失去了一個深愛的女人,你總不能讓我再失去另一個吧。」


     


    他此言一出,我大腦一片空白。


     


    幾乎難以相信,這是我親生兒子說出口的話。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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