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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和兒媳婦一起離婚 4031 2025-05-28 16:11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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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「你永遠都是這樣,出了問題就隻知道找別人的原因。」


    「我和你離婚,和媽沒有關系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你該慶幸你有個好媽媽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如果不是因為媽,我在那個家待不了那麼長時間。」


     


    拉著我們上車後,婷婷一腳油門,透過後視鏡,我看見兒子氣急敗壞的神情。


     


    10.


     


    婷婷到家的第一件事,就是把我得獎的那張照片給修好了。


     


    她把那張照片掛在了家裡最顯眼的位置。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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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周末挑了一天,婷婷專門給我做了一大桌子菜慶祝我得獎。


     


    一道道菜擺放在桌子上後,婷婷又轉身進了廚房開始忙碌。


     


    等她再坐下時,我和程程才先後拿起了筷子。


     


    「媽,吃魚肉。」


     


    婷婷夾了一塊魚肚子上最嫩的肉給我。


     


    飯後我正和孫子收拾著碗筷,老伴和兒子找上門了。


     


    一開門老伴身上的酒氣就燻得我頭疼,他穿著一身泛黃的白色衣服,上面還帶著幾滴油點子。


     


    「你們咋找到這兒了?」


     


    婷婷看見門外的人十分不滿。


     


    「前天你們走之後,我就偷摸跟著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媽,你也鬧了這麼多天了,你看看我爸這幾天吃也吃不好,睡也睡不香,你也該出氣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不就是個老年大學嗎?你也去體驗了這麼多天,過過癮得了,我說過我爸了,他也知道自己錯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老伴站在旁邊板著個臉不說話,兒子見狀用胳膊輕輕拐了怪他,半晌他才出聲。


     


    「劉靈芝,都活了大半輩子了,這些年都是這麼過來的,突然鬧啥?」


     


    「你不說我也不知道你愛吃什麼,不愛吃什麼。以後魚肚子讓給你吃還不行麼?」


     


    「你要去念大學,現在也去過了,就別鬧了,跟我回家吧!」


     


    在老伴心裡日子隻要能湊合過下去,怎麼過都是一樣的。


     


    即便我已經受夠了委屈,但隻要不影響他,什麼都無所謂。


     


    那麼多年,就算他不說,他想幹什麼,要幹什麼,我都能知道,可是對他來說隻是簡單的我愛吃什麼,他都很難發現。


     


    「就是啊媽,還有婷婷,你對媽好,我們都知道,但你也不能慫恿她搬出來啊!沒有我們倆,你倆今後日子咋過啊?」


     


    我看了一眼耗費一生心血的培養的兒子,隻覺得心灰意冷。


     


    「我和媽都要離婚!」


     


    兒子聽了婷婷的話,捂著肚子開始哈哈大笑。


     


    「先不說你和媽以後咋生活,程程這麼小也不能沒有爸爸啊。」


     


    婷婷十分不解。


     


    「為啥在你們眼裡我和媽沒有你們就不能生活了?」


     


    「有沒有你們不都一樣嗎?」


     


    「你每天回了家,脫了鞋襪到處丟,我幹家務你就坐那兒玩手機,我在廚房做飯,你跑廁所蹲坑,兒子輔導作業的時候,你永遠隻會說——等會兒這把馬上結束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我能等你,兒子能等嗎?」


     


    婷婷越說越大聲,好像要把這些年的苦水全部倒個幹淨。


     


    「哪家不是這樣過的,我工作壓力這麼大玩會兒手機怎麼了?」


     


    「就為這麼點小事,你就鬧著要離婚?」


     


    「再說我媽都 60 了,離了婚咋生活?這些你都想過嗎?頭發長見識短。」


     


    婷婷當場表示,「我帶著媽過!」


     


    我也忙說:


     


    「離婚了我能分一半的錢,我們仨有手有腳的,咋樣不能過。」


     


    老伴聽了我這話卻不樂意了。


     


    「分一半?你上過班嗎?還想拿走一半財產。你別忘了你是咋嫁到我家來的!沒有我當初你們一家子早都餓S了,還想著分走我一半錢呢!」


     


    11.


     


    老伴的話把我拉進了回憶。


     


    我的父親是一個窮人,但卻有一個富人的胃。


     


    他不能吃粗糧,隻能吃大米飯。


     


    可在那個年代別說大米飯了,能吃上粗糧就不錯了。


     


    爸媽每個月賺的錢,隻夠買一袋精米。


     


    我們家又有四張嘴要吃飯,買了精米以後的日子過得就更緊巴了。


     


    正好我到了能結婚的年紀,我爸聽人說村裡的生產隊隊長在找媳婦,就喊了媒人上門說媒,臨走的時候,還給媒人塞了幾個雞蛋。


     


    在那個父母包辦婚姻的年代,老伴看了我的照片笑得喜滋滋的,立馬就同意了這門親事。


     


    我隻能應了下來,因為我知道就算我不同意也會被嫁過去,還會沒緣由地挨一頓打。


     


    我見他的第一面還是在辦酒席那天。


     


    可我爸能為了一口米,賣了自己的親生女兒。


     


    我和婷婷為了這些在他們看來雞毛蒜皮的小事離婚怎麼了?


     


    更何況這些事雖小,經年累月積攢起來卻也不算輕。


     


    「我伺候你們家大半輩子了,怎麼就不能分一半財產?你們吃的飯,穿的衣服,是自動弄好放在那兒的嗎?」


     


    「你那白眼狼兒子是你自己一個人生出來的嗎?」


     


    我一輩子沒跟老伴說過什麼重話,總覺得他是救了我們一家子的恩人。


     


    可現在想想,欠他一口吃的的是我爸,他要挾恩圖報去地底下找我爸去!


     


    而我已經照顧了他一輩子,都快把他照顧到入土了,橫豎也該是他欠我而不是我欠他才對。


     


    「誰家不是這樣過來的,你現在跟我離了婚等你S了兒子都不會給你摔盆!」


     


    「跟我回去!」


     


    老伴拽住我的胳膊就要往外走,見我不動他扯得更用力了,絲毫不顧我是不是會疼。


     


    「我還要繼續念大學,我不會回去的!」


     


    「就你那個蠢腦子,大字不識幾個還學人家念大學,你念得明白嗎?」


     


    老伴像是聽見了什麼天大的笑話,呲著一口黃牙嘲笑我。


     


    我被氣狠了,腦子嗡嗡作響。


     


    不要命的從老伴手裡抽出胳膊後,我抄起掃帚就把他們往門外趕,並衝著門口大喊:


     


    「明天早上九點你們倆在民政局等著,我們要離婚!」


     


    老伴見我發了狠,隻能悻悻離開。


     


    12.


     


    第二天,我和婷婷在民政局門口等到了中午都不見兒子和老伴的身影。


     


    我打電話給老伴和兒子,二人像是串通好了似的,沒有一個接電話。


     


    我和婷婷隻能先回家。


     


    我把這事講給趙蘭萍聽,她告訴我可以起訴離婚。


     


    趙蘭萍把她起訴離婚的經驗分享給我。


     


    老伴不接電話,找到家裡也不給開門,走投無路隻能起訴了。


     


    老伴收到法院傳票的時候,終於坐不住了,他氣急敗壞地打來電話。


     


    「你還真想離婚是吧?現在出息了,還會起訴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我告訴你,我是不可能跟你離婚的,起訴也沒用!」


     


    到了開庭那天,我聽了趙蘭萍的建議整理了我們感情破裂的證據。


     


    應該是兒子出的主意,老伴今天一改往日的臭脾氣,態度出奇的好。


     


    不管法官怎麼說,他都說都是自己的錯,以後回去肯定好好過日子。


     


    「你們還能不能和好?」


     


    法官問道。


     


    「不能!法官大人,我一天都和他過不下去了!」


     


    我義憤填膺地說道。


     


    「為什麼要離婚?」


     


    「夫妻感情破裂,結婚四十年了,我給他當了四十年保姆,照顧這個家,照顧家裡所有人,可他根本不把我當人看!」


     


    「家裡啥事都不管,好不容易兒子大了,兒媳婦心疼我,給我買了個相機,他還不同意了,讓兒媳婦退了相機,拿錢給他買茅臺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我也是個人吶,但在他這兒我就是一點個人的想法都不能有,家裡永遠他最大,誰要敢違逆他,誰就不能好過!」


     


    「憑什麼他配收到禮物我就不配?到底憑什麼?」


     


    我越說越激動,直接眼含熱淚站了起來。


     


    「原告,請坐下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被告,你有什麼想說的?」


     


    「法官大人,冤枉啊!您說兩口子過日子哪個沒有磕磕絆絆的?不能因為我說了她兩句,就判定感情破裂吧?」


     


    法官隨手翻了兩下我提交上去的證據。


     


    「根據原告提供的證明,雙方結婚四十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礎,婚後因處理家庭矛盾不當導致夫妻感情失和,判今後好好處理。現原告提供的證據未能達到離婚條件,不予支持原告的離婚訴訟。」


     


    判決下來我敗訴了,婷婷在旁邊安慰我。


     


    「沒事的媽,一審往往都是判不離,再多上訴幾次就好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兒子和老伴走過來,嘴裡發出「嘶嘶」的笑聲,像是蔓延開的毒液,侵蝕著我的自尊。


     


    「怎麼樣,非得折騰一趟,浪費這幾百的起訴費。你離得了嗎?」


     


    「這個婚我一定會離的!不管多難,我一定會離的!」


     


    半年後,我再次提交了上訴請求。


     


    第二次的法官是個四五十的中年婦女。


     


    老伴嘲諷我瞎折騰,不管起訴幾次我都不會成功。


     


    我偏不信,不成功我就一直起訴,一直到成功為止。


     


    他對我再次上訴的行為很不滿,說今天本來要去喝酒的就因為我這麼點破事耽誤了。


     


    他不知道,今天這個日子是我特地挑選的。


     


    是我買通了他的老兄弟,讓他約他今天去喝酒。


     


    而一旦他的計劃被打亂,時隔半年我又依然堅持要離婚,老伴一定會情緒失控。


     


    果然,他當庭就和我吵了起來。


     


    各種侮辱類的謾罵接踵而來。


     


    他用他的肢體和話語,向法官提交了我們感情破裂最有力的證據。


     


    這次上訴我成功了。


     


    我和婷婷抱在一起喜極而泣。


     


    兒子和老伴坐在對面憤恨地砸著桌面。


     


    「我不服這個判決!不同意!」


     


    老伴憤怒地要衝上前, 被保安攔住。


     


    「你已經違反了法庭紀律,如果再有過激行為我們可以依法對你進行拘留並罰款。」


     


    恨自己今天沒偽裝成功, 老伴懊悔地癱坐在椅子上。


     


    13.


     


    第二天民政局口。


     


    兒子和老伴一早就等在那兒了。


     


    兩個人還穿著看上去亂糟糟的衣服, 耷拉著腦袋,整個人像被愁雲籠罩著。


     


    我和婷婷特地晚了半個點才到。


     


    她說從前都是她等兒子,現在要離婚了也想讓兒子等等自己。


     


    見我和婷婷來了,他們還想做最後的掙扎。


     


    「非離不可嗎?這麼多年的夫妻了, 我知道你的辛苦, 你走了以後,家裡都亂套了,我終於知道你的重要性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回來吧, 我以後都聽你的管教好不好?你不讓我喝酒我就不喝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老伴肝不好,從前我不讓他喝酒,每次說他兩句就急眼,說家裡是他說了算, 他想喝兩口酒我還管不著。


     


    現在要離婚了, 卻反倒讓我管他了?


     


    我不禁覺得有些好笑。


     


    「你是我兒子還是孫子?我憑什麼管你?」


     


    紅色印子蓋下, 夫妻關系算是走到了頭。


     


    我和婷婷都如願分得了一半財產。


     


    婷婷拿出一張票塞進我手裡, 我展開一看是一張機票。


     


    我這輩子還沒坐過飛機呢!


     


    過了大半輩子了,我幾乎快忘了魚肉是啥味的。


     


    「(「」「媽走了,你自己咋帶程程啊?」


     


    「那有啥不能帶的,程程現在也大了, 自己能吃飯能穿衣服, 不用咱操心那麼多。你啊多拍點照片回來就行。」


     


    可我還是怕婷婷一邊上班, 一邊做家務, 一邊照顧程程會累。


     


    就用她教我的網購方法,花分得的夫妻共同財產在網上買了一個掃地機器人。


     


    這東西真方便,就放在那兒,不一會兒的工夫就能把家裡掃個幹幹淨淨。


     


    我不在這段時間,有它婷婷也能輕松些。


     


    除此之外, 我還轉了一大筆錢給婷婷,讓她把租的這個房子買下來。


     


    戶主就寫我和她的名字。


     


    婷婷抱著我說, 嫁給我兒子也不算太糟糕,起碼她遇到了我, 感受到了過去不敢想的母愛,還有了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家。


     


    第二天我就拿著婷婷給我買的票,在趙蘭萍面前一頓顯擺。


     


    「怎麼樣, 這是我閨女給我買的!」


     


    後來, 61 歲的年紀,我在祖國的山川湖海都留下了自己的足跡。


     


    拍的照片越來越多,也越來越好。


     


    發到社交平臺上漸漸地被更多的人認識。


     


    甚至還有電影團隊來找我,說想把我和婷婷的故事拍成電影。


     


    電影上映的第一天, 我和婷婷看著陌生又熟悉的畫面哭了一遍又一遍。


     


    首映結束, 主持人問我們,有什麼想對觀眾說的?


     


    我想了想,拿過話筒。


     


    「10 歲, 20 歲,30 歲……60 歲,想做什麼就去做。」


     


    婷婷和我異口同聲:


     


    「一點也不晚!」


     


    (全文完)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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