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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孝順留給大伯 3923 2025-04-03 14:14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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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春節放假,我沒有回自己家,而是徑直去了隔壁的大伯家。


     


    我給大伯一家每個人都送了禮物。


     


    我把車鑰匙放進大伯手裡,指著門口的車說:「大伯,這是送給你的。」


     


    親弟弟破防了,大罵我不孝。


     


    我聳聳肩:「不是他們說的嗎?以後不指望我養老。」


     


    1


     


    我排行老二,上面有個姐姐,下面有個弟弟。


     


    從小我就知道,自己的出生是不被期待的。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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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姐姐李寶珠是家裡的第一個孩子,意義不同。


     


    她出生前,爸媽準備了兩個名字,男孩就叫李寶俊,女孩就叫李寶珠。


     


    這兩個名字還是他們花了五十塊錢,去請村裡的「大仙」取的。


     


    爸媽挺疼姐姐,但還是決定再要個男孩。


     


    他們不承認自己重男輕女,逢人就說還是得要兩個孩子,一男一女,湊個「好」,是最完美的。


     


    那時候村裡的計劃生育管得不嚴,隨便交點罰款就行了。


     


    在我出生之前,我媽流掉過一個孩子。


     


    因為懷孕三個月時,她又去找了那個「大仙」,那人信誓旦旦,說懷的是個女孩。


     


    我媽二話不說,去醫院裡把孩子流掉了。


     


    後來懷了我,那「大仙」裝模作樣,面帶微笑。


     


    「嗯,這次是個男娃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爸媽歡天喜地。


     


    那時候村裡生娃,大多數還是找產婆,舍不得去醫院。


     


    為了生下我這個「男孩」,我爸媽咬咬牙,去了鎮醫院。


     


    瓜熟蒂落,看著護士捧在手裡的孩子,爸媽傻眼了。


     


    我爸在醫院裡撒潑大鬧,非說人家醫生把他兒子換走了。


     


    然而,當天醫院出生的隻有我一個孩子。


     


    最後,他們隻能認命地抱著我回家。


     


    我爸氣勢洶洶地去找那個「大仙」算賬。


     


    那老頭卻早有準備,不慌不忙地讓我爸帶他來看我。


     


    在我家轉了一圈,老頭掐掐手指,先是搖頭,後是煞有介事地點頭。


     


    「唉!怪不得呀!原來是這樣!」他轉了轉眼珠,指著我,神色嚴肅,「你家這胎本來是雙胎,還是龍鳳胎。隻是這小丫頭性格太霸道,不肯跟弟弟共享母親的肚子,投胎的時候,一腳把弟弟踢走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媽目瞪口呆:「什麼?還有這種說法?」


     


    算命老頭點點頭:「不過,你們也不必擔心。那男娃本來就注定是你家的,現在隻是要晚些時候來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爸:「那就是說,我們還要再生一個?」


     


    「怎麼,你們不想要這個兒子了?」老頭道,「那行,我現在告訴他,不必等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等等!」我爸賠笑,「大仙你別告訴他,不然兒子生氣了,不來我家了。生,我們肯定生!」


     


    爸媽鬼迷心竅,求子心切,人家隨便編幾句話,他們就信了。


     


    寧願借錢交罰款,他們也要再生一個。


     


    幸運的是,他們果然生了個兒子。


     


    我想,就算他們再生一個女兒,那算命老頭也有借口再糊弄他們。


     


    心有執念的人,往往會一葉障目,是最好騙的。


     


    2


     


    因為我的性別在爸媽意料之外,他們根本沒有準備名字。


     


    我出生後幾個月,他們就一直叫我「二丫」。


     


    後來要上戶口了,必須取個正式的名字。


     


    那天,外面下著大顆的雪粒,我爸就隨口給我取了個名字,叫李雪粒。


     


    我的出生悄無聲息,爸媽覺得我是他們的恥辱,我還霸道地趕走了本該來到的弟弟,他們一直不喜歡我。


     


    我出生後就一直被他們扔在家裡的床上,他們從來沒抱我出過門。


     


    弟弟出生後,有兒子的他們覺得終於揚眉吐氣,在滿月那天大辦宴席。


     


    親朋好友滿座,我爸媽一邊抱著弟弟到處炫耀,一邊打聽有沒有人家願意收養女孩。


     


    還真讓他們問到一戶人家。


     


    宴席的第二天,他們就抱著我去了隔壁村子。


     


    走的時候,他們把我丟在那戶人家,帶走了別人給的一百塊錢。


     


    當時我已經三歲,明白一些事理,知道他們不要我了,哭得撕心裂肺。


     


    我邊哭嚎邊喊著爸媽,他們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

     


    兩天後,大伯帶著鼻青臉腫的我爸來了。


     


    他聽說我爸媽把我賣給了別人,把我爸揍了一頓,逼著他一定要把我抱回去。


     


    別人給的那一百塊錢,我爸媽回去就花了二十多,給我弟買了一套衣服。


     


    花掉的錢他們拿不回來,還是大伯掏了二十多,補齊了那一百塊。


     


    大伯把錢塞給了別人,抱著我就走了。


     


    回家的路上,我爸還不服氣,嘟囔著:「家裡三個娃,怎麼養得起?那戶人家條件比我們好,又生不出娃,肯定會對二丫好。二丫能到他們家是她的福氣!」


     


    大伯瞪他一眼:「村頭楊二狗家的事,你不記得了?」


     


    楊二狗家之前也是生不出孩子,收養了一個女孩。


     


    一開始,他們也對那女孩挺好。


     


    女孩八歲時,楊二狗的老婆懷上了,還生了一對雙胞胎兒子。


     


    他們當然把所有心思都放在了親生孩子身上。


     


    那個女孩就成了家裡的保姆,做家務,照顧弟弟。


     


    他們對女孩非打即罵,還不讓她去學校。


     


    女孩十二歲時,生了一場病。


     


    一開始隻是感冒,但他們不給孩子看病。


     


    後來越來越嚴重,感染成肺炎,最後S在了家裡。


     


    聽了大伯的話,我爸愣了下,不服氣反駁:「楊二狗他們年輕,還能生孩子。這對夫妻都快四十了,肯定生不出來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大伯狠狠瞪了我爸一眼:「我話放這了,我們李家的孩子不能送人。你要是再敢這麼做,我就把你從族譜除名,以後也別想進我們李家祖墳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爸不敢吭聲了。


     


    3


     


    小時候,我從來沒穿過新衣服。


     


    家裡有個親姐姐,大伯家還有個堂姐,我一直都是穿她們的舊衣服。


     


    我的第一套新衣服,是六歲那年,伯母給我的。


     


    堂姐的舅舅在廣州打工,過年回來給她帶了兩套衣服。


     


    同樣的碼數,但其中有一套小了一大截。


     


    堂姐實在是穿不了,但衣服已經買回來了,也不可能拿到廣州去退換。


     


    伯母就把那套衣服拿到我家。


     


    我試了一下,穿著剛合適。


     


    那是一套大紅色的絨毛衣服,上面帶著黑點點。


     


    我從來沒看過那麼好看的衣服,還是全新的,沒有被人穿過的。


     


    我的手小心翼翼摸著身上的軟毛毛,心裡歡呼雀躍。


     


    雖然才六歲,但對大人的話都能聽懂了。


     


    從伯母和我媽的對話中,我心裡有數,這套衣服應該是送給我了。


     


    我媽也一個勁跟伯母道謝,說這麼好看的衣服,真是便宜我了。


     


    伯母摸摸我的腦袋,笑著問:「雪粒過年也有新衣服穿了,高不高興?」


     


    「嗯,高興!」我咧開嘴巴笑。


     


    可是,等伯母一離開,姐姐就開始哭鬧。


     


    「憑什麼她的衣服這麼好看?我不幹,我也要買新衣服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媽瞪她:「過年不是給你買了新衣服嗎?」


     


    李寶珠不依不饒:「不行,我的沒她這套好看,我要重新買一套!」


     


    「想得還挺美!過年買兩套新衣服,你咋不上天?」我媽拍了她一下,「一邊去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二丫,過來。」我媽衝我招手,「把衣服脫下來。」


     


    心裡升起不祥的預感,我第一次反駁我媽:「我想睡覺的時候再脫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快點,別逼我動手啊。」我媽語帶威脅。


     


    我不敢反抗了,乖乖脫下了衣服。


     


    我媽拿起衣服摸了摸,滿意道:「料子確實不錯,大城市的衣服就是好。」


     


    她笑眯眯看著我弟:「寶俊,來試新衣服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不敢置信地看向我媽。


     


    寶俊才三歲,比我矮一大截,而且,他還是個男孩。


     


    平時,所有好東西都給他我已經習慣了。


     


    可是,這套衣服明顯不適合給他穿呀。


     


    衣服套在寶俊身上,果然大了很多。


     


    我媽自說自話:「嗯,大了一點,明年穿應該就合適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說著她把衣服從弟弟身上脫下來,疊整齊,放在了衣櫃的頂層。


     


    很明顯,短時間內,這套衣服是不會再拿出來了。


     


    我忍不住開口:「媽,這是伯母給我的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媽:「這不是給你的,是給我們家的。家裡的東西都是我做主,我說給誰就給誰。」


     


    那年過年,我還是沒有新衣服穿。


     


    伯母看到了,問了我媽:「雪粒怎麼沒穿那套紅衣服?」


     


    我媽撒謊:「哎呀,她昨天就鬧著要穿,結果摔泥坑裡了,衣服髒得不成樣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習慣了在家裡被欺壓打罵,眼看著我媽說謊,也不敢吭聲。


     


    後來,一年過去了。


     


    李寶俊長高了,我媽把那套衣服拿出來給他穿。


     


    那天晚上,李寶俊哭著從幼兒園回來。


     


    他脫下衣服,拿起剪刀開始剪。


     


    那件衣服被他剪出了長長一道口子。


     


    我媽趕緊奪下剪刀:「哎喲小祖宗,你這是幹嗎?趕緊放下,別傷到自己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李寶俊叫喊著:「我討厭這個衣服,同學們都笑我,說我穿女娃的衣服。我才不要穿女娃的衣服,我是男娃!」


     


    「好好好,你是男娃,我們不穿啊。」我媽忙著哄他。


     


    兜兜轉轉一年,那套衣服還是成了我的。


     


    隻不過,多了一道長長的口子,袖子和褲腿還短了一截。


     


    盡管如此,這還是我長這麼大,穿過的最好的衣服。


     


    那天晚上,我自己用針線把那道口子縫好了。


     


    第二天早上,我穿上了這套衣服。


     


    李寶珠在旁邊譏諷:「二丫,我看你就是沒有穿新衣服的命!」


     


    4


     


    小時候,雖然義務教育普及了,但那時候上學還是要交錢的。


     


    我到了入學的年齡,爸媽卻沒動靜。


     


    後來是村支書和校長找到了家裡,對他們批評教育,命令他們必須送我去上學。


     


    我爸拉著我到了大伯家哭窮,說沒錢給我交學費,能不能借一些錢。


     


    大伯悶著頭抽了半天煙,後來拉著幾袋稻米去賣了,把皺巴巴的錢遞給了我爸。


     


    我爸樂呵呵接過錢就走了。


     


    跟著我爸剛出大伯家的院門,就聽到伯母和他吵了起來。


     


    原來,那幾袋稻米是他們留著自己吃的,是一家人一年的口糧。


     


    伯母說,把稻米都賣了,這一年他們還要掏錢買糧食。


     


    大伯說:「那總不能讓孩子不上學,事情總有個輕重緩急。」


     


    說是借錢,那些錢拿到手,我爸媽就再沒提過還的事。


     


    以至於我一直都很愧疚,見到大伯和伯母都抬不起頭,覺得是因為我,家裡才坑了他們的錢。


     


    我知道,學費來之不易,上課的時候格外認真。


     


    我想著,隻有好好學習,才能不浪費大伯給的錢。


     


    一年級上學期的期末考試,我得了班裡的第三名。


     


    獎品很豐厚,有十支鉛筆,兩塊橡皮,一個文具盒。


     


    我興衝衝把獎品拿回家,想要告訴爸媽,我沒有浪費那些學費,我有好好學習。


     


    哪知道,我媽眼裡隻有那些獎品。


     


    她把獎品都收起來,裝進櫃子裡。


     


    「正好,以後寶俊上學就不用再買新的了,還算你有點用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媽,那個文具盒好看,給我吧!」李寶珠拉著她的胳膊撒嬌。


     


    「不行,你不是有文具盒嗎?那個留給你弟弟。」我媽拒絕道。


     


    「媽你忘了,寶俊最討厭這些女孩子的東西。這個文具盒是粉色的,上面還有花仙子,他用了肯定又要被同學嘲笑。」李寶珠振振有詞。


     


    我媽猶豫了片刻,把文具盒拿出來給她,叮囑:「愛惜點,用到小學畢業。」


     


    「好勒,謝謝媽媽。」李寶珠笑眯了眼睛,「我的鉛筆也沒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我媽瞪她一眼:「就你事多。」


     


    但還是抽出了兩根給她。


     


    「剩下的都是留給弟弟的,不許再要了。」


     


    李寶珠美滋滋地抱著新文具盒走了。


     


    我就眼睜睜看著他們把我的獎品瓜分完,卻不敢反抗一句。


     


    我從小就知道,自己在這個家裡是什麼地位。


     


    我沒資格提任何要求。


     


    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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