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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棄犬效應 3256 2024-10-17 19:42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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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並不喜歡男人。

    至少我自己是這麼認為的。

    十年前我會勾引霍厭,不過是因為我媽的命令。

    拋開命令,我其實是一個和我媽一樣冷血自私的表子。

    我不愛男人,亦不愛女人。

    與霍厭分開的那十年裡,我從未和他人發生過關系。

    我一直帶著溫和無害的面具,去做他人口中好脾氣的陸教授。

    這並不是因為我喜歡,而是執念。

    我想活在陽光下,我想做一個正常人。

    想像蕓蕓眾生一樣娶妻生子,工作忙碌,直至死去。

    可霍厭的出現打破了一切。

    我成了霍厭的禁臠,整日待在別墅裡,如同提線木偶般,供霍厭一人玩樂。

    平心而論,霍厭對我算不上壞。

    在別墅裡,除了自由外,我什麼都有。

    名貴的珠寶,最新款的娛樂設施,五星級大廚專門訂做的食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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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被嬌養著過了半年。

    隻是……這並不是我想要的生活。

    被困的半年裡,我終日渾渾噩噩,幾乎要喪失自理能力,變成霍厭的寵物。

    我不是沒想過出逃,但霍厭管我管得很嚴。

    就算沒有監控,他也能代替監控時時刻刻守著我,不許我離開他視線半寸。

    霍厭過於偏執。

    偏執到我一度以為霍厭會一直這麼困著我,直到我死為止。

    可被困一周年那天,變故徒生。

    深夜,霍厭圈著我的腰。

    他從背後抱緊我,下顎搭在我肩上,在我耳畔輕聲道:

    「哥,我要走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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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昏昏欲睡的我還以為是自己聽錯了。

    畢竟霍厭一向黏我,黏到了一種近乎病態的程度。

    就在我已經快要接受被霍厭囚禁一輩子的命運時,霍厭卻突然同我說他要走了。

    心情古怪。

    但我什麼也沒說,隻是默默背對著霍厭。

    那一夜,素來喜歡在睡前抱著我碎碎念的霍厭罕見的話少。

    霍厭沒說他為什麼要走,隻是說公司有事要忙,他要離開一段時間,馬上就會回來。

    我冷不丁地開了口。

    問:「馬上是多久?」

    霍厭沒回答,隻抱著我輕聲道:「對不起。」

    其實沒什麼好對不起的,畢竟我不喜歡男人。

    可事實並非如此。

    次日,我睡意朦朧地睜開眼。

    近乎下意識地轉身去抱身側男人勁瘦的腰肢時,卻冷不丁的抱了個空。

    身側空空如也,我後知後覺地想起。

    啊……

    霍厭已經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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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心裡說不出的失落,像是被人掏空了一塊似的。

    我本以為自己會因為霍厭的離開而高興。

    可事實是在霍厭走後,我足足失魂落魄了一個月。如木偶般,日日在屋中枯坐著。

    我幾乎忘了時間,忘了睡覺,忘了一切。

    若不是廚師還會每天準時叫我吃飯,我說不定連饑餓也會忘卻。

    霍厭說了,說他馬上就會回來。

    可我等啊等。

    獨自一人在孤島守了足足一年,也沒等到霍厭回來的消息。

    我快要瘋了。

    但真相是我依戀霍厭,一如霍厭依戀我。

    16

    霍厭離開的第三百七十五天,我攔下了送飯的廚師。

    這座島嶼規矩森然。

    最嚴重的一條是,除了霍厭外,其他任何人都不許和我搭話。

    其中就包括廚師。

    如果擅自違背,霍厭雖不會對我動手,卻會發了瘋似的在其他地方折騰我。

    時間久了,我也怕了。

    哪怕霍厭不說,我也會自覺遵守規則。

    可許是一人待了太久的緣故,我再也顧不上那些規矩,攔下準備離開的廚師問:「霍厭到底在哪?」

    廚子看著我,一言不發。

    良久,他才道:「抱歉,唯獨這個我不能回答。」

    頓了頓,廚子又道:「但霍先生說了,如果他沒能在一年內回來,那麼您隨時可以離開。」

    言畢,廚子遞給我兩把鑰匙。

    一把是島嶼大門的鑰匙,一把是能離開島嶼的遊艇的鑰匙。

    17

    我接過鑰匙,思緒不寧。

    若是兩年前,剛到別墅的我收到鑰匙,一定會馬不停蹄地跑路。

    可現在,我竟荒唐地不想離開。

    霍厭……不要我了嗎?

    霍厭……拋棄我了嗎?

    我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,神色恍惚。

    這次,我再次想到了那四個字。

    「棄犬效應。」

    在我拋棄了霍厭兩次後,霍厭又反過來拋棄了我一次。

    這就是報應嗎?

    我心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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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按理來說,我應該離開。

    畢竟霍厭已經不要我了。

    隻要打開島嶼的大門,坐上遊艇,我就能離開這個鬼地方。

    可我沒有走。

    我像是著了魔般,一直蹲在屋中。

    像是得了斯德哥爾摩的病人般,等待那個囚禁我的人回來。

    等待的途中,我又想起了過去,想起了我還在胡同裡的日子。

    如果說霍厭是含著金湯匙的小少爺,那我就是下水道的老鼠。

    我生於紅燈區,整個江城最墮落混亂的地方。

    而我媽是那最出名的女人。

    她本名叫陸春花,是山溝溝裡出來的村姑,卻迫切向往著城市的繁榮。

    於是我媽給自己改名叫陸華,孤身一人來到江城闖蕩。

    我媽渴望名利,渴望金錢。

    可我媽沒有學歷,又腦子空空。

    在被男人騙走了身上僅剩不多的積蓄後,她將目光放在了紅燈區。

    我媽開始墮落,開始放縱。

    她輾轉於數個男人間,不斷做有錢男人的情婦,隻為謀取金錢享樂。

    並在這過程中意外懷上了我。

    會生下我是個意外。

    因不知我是那個客人的孩子,我媽本想直接打了我。可去醫院時,醫生說她子宮壁薄。

    如果擅自打胎,極有可能再也懷不上孩子。

    我媽這才留下了我。

    因為她還需要自己的子宮,需要借孩子謀取更多的錢。

    至於我……

    一個父不祥的孩子,我媽並不在意。

    甚至很長一段時間裡,我媽沒有給我起名字。

    她叫我野種,像是指揮傭人般,指使我伺候她和她一個又一個的姘頭。

    在這個物欲橫流的小胡同裡,人類壓抑的惡集中爆發。

    過來尋樂子的男人不止喜歡女人,偶爾,他們也會在男人身上嘗嘗鮮。

    我生得與我媽極其相似。又因年紀小,而顯得雌雄莫辨。

    因這份漂亮,那些來找我媽的男人時常會在我身上佔便宜,用色瞇瞇的眼神看我。

    我媽從不阻攔。

    她隻會在男人們走後,擰著我的耳朵破口大罵我是狐貍精,連自己老娘的男人都要勾引。

    我逐漸麻木。

    就在我以為我會在這個小胡同裡腐爛成泥時,轉機忽然到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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